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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1年科研业绩材料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中山一院促进学科建设的奖励规定》,为评估各学科过去一年中的科研工作成绩,做好科研奖励工作,按照《中山一院学科科研综合评分细则》的要求,特向各学科收集2011年科研业绩。请各科室按科研系统表格要求填报科研业绩,包括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第一主编)、专利,核对科研基金和科研成果。为保证科研数据业绩评分的准确性,特要求如下:
1、所有录入资料按照“2011年科研业绩材料录入格式”EXCEL表格完整填报,表格在院区网页的信息公告栏下载(www.hpyy.org)。
2、各类业绩按照SCI论文、SCI摘要、国内论文、科研基金、专著、成果以及专利分类夹好,勿装订。
3、通讯作者单位的论文由通讯作者所在学科录入,非通讯作者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所在学科录入。如有共同通讯作者请做好标注,共同第一作者按照文章中的作者排序为标准。
4、SCI收录的论文,只计算正式发表的论文(截止日期至2011年12月31日),在线发表(published online 或Epub ahead of print)的论文将在医院工作会议上展示但不计入奖励计分,奖励计分将在正式发表年内纳入。
5、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由科研科统一录入,各专科根据本科室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条件进行核对。
6、为按时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工作,请各科室务必于2012年1月12日(周四)前将“2011年科研业绩材料录入格式”电子版及纸质证明材料交科教科,由科教科汇总后统一交科研科。
7、未录入管理系统的业绩和系统中没有经审核通过的科研业绩将不被计入评分范围内,因此,为便于数据导入,请各科室务必按照规定的Excel表格格式完整填报,并在截止日期前上报。对于截止日期前未拿到纸质证明材料的论文、专著、专利等,请提供相关说明,敬请理解。
8、已在院区报销的论文不需交复印件,但要录入电子文档。
9、所有纸质材料交科研科,科教科不作保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保存。
谢谢大力支持!
科教科电话:82379561 邮箱:hpyykjk@163.com
科教科
2012年1月5日 |